一、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自主创业,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在山东省就业的,按800元/人给予补贴。在其余区域就业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程序
1.申请
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后,即可向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附件1)。
2.审核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比对贫困劳动力身份、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
3.上报
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无误后,及时通过“就业信息系统”申报补贴,然后按月汇总(附件5)。各乡镇(街道)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汇总表和贫困劳动力申报资料上报到县就业局。
4.公示
县就业局复核无误后,将申请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局向县财政申请确认,确认无误后,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划入上季度申请人账户。
二、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
重庆户籍跨区(县)、省(市)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按贫困劳动力本人往返户籍地与就业地乘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
(三)办理时限
即时申请,按季度发放。按照所乘交通工具票据票面时间,凭《关于印发打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83号)印发之日(即2019年7月17日)起的票据申请补贴按照本通知执行,凭印发之日前的票据申请补贴按照《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忠人社发〔2017〕92号)执行。
(四)补贴程序
1.申请
跨区(县)、省(市)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申请。所需材料:
(1)《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本人往返包含户籍地与就业地在内的交通工具票据凭证;
(3)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附件3),或近1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1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证明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在重庆市内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无需提供。
2.审核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请人贫困劳动力身份、申请信息、补贴金额、票据凭证和就业证明(或参保信息)进行审核。
3.上报
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无误后,按月汇总(附件6)。各乡镇(街道)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汇总表和贫困劳动力申报资料上报到县就业局,票据凭证需粘贴到粘贴单上(附件4)。
4.公示
县就业局复核无误后,将申请人、补贴金额等情况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局向县财政申请确认,确认无误后,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划入上季度申请人账户。
三、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强化脱贫攻坚责任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抓住在外务工贫困人员春节返乡高峰期,争取让在外务工贫困人员应享尽享两项政策。
(二)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从2020年1月起按本通知要求收取申报资料,2019年的申报资料按原政策在2020年1月前5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城乡就业统筹科。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比对相关信息,确保申报的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套用。
联系人:陈海涛, 联系电话:54231559。
附件:1.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请表
3.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
4.忠县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票据粘贴单
5. 年第 月贫困人员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6. 年第 月享受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人员汇总表
附件1
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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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户籍地 |
区县(自治县) |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
就业时间 |
年 月 |
就业区域 |
市内: 区县(自治县) 市外:□山东省 省(自治区、直辖市) | |
就业类型 |
□单位就业 □自主创业 |
申请补贴金额 |
□500元□800元 | |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说明: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⑴市内单位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
⑵市外单位就业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⑶市外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请表 |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地 |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 ||
就业区域 |
□市内: 区县(自治县) □市外: 省(自治区、直辖市) | ||
就业时间及单位 |
自 年 月在 (用人单位)就业 |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
申请补贴金额 |
元(按户籍地与就业地两地间票价据实申请) | ||
申请人郑重承诺:本人申请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本人往返包含户籍地与就业地在内的交通工具票据凭证(补贴金额为户籍地与就业地两地间票价),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
2. 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1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1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证明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在重庆市内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无需提供。
附件3
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 |
(姓名),身份证号: ,于 年 月起至今,在我单位就业。
特此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尊敬的用人单位: 谢谢。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盖 章 |
附件4
忠县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票据粘贴单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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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务工地点或务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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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票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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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
年第 月贫困人员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 ||||||||||
序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户籍地址 |
就业形式 |
就业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就业时间 |
补贴金额(元) |
1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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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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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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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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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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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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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附件6
____年第____月享受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补贴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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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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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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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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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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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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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