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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82350M/2020-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乌杨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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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和安全知识教育,受理、调解居民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反邪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采集、统计和上报社区人口信息。建立老龄人口基础数据档案,完善社区托老功能。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和维权工作。管理社区捐助接受站(点)、“慈善超市”社区互助组织和志愿队伍,开展居民互助和志愿活动。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预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居民进行防灾减灾预演练,提高自救能力。协助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时上报并配合纠正影响市容环境和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调解物业纠纷,对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公用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了解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准确反映到相关部门处理。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立忠县忠州、白公、乌杨、新生4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均为街道办事处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机关类别均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均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人员编制共12名,领导职数共4名,乌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编制3人,领导职数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89万元,支出总计11.89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89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9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1.89万元,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5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新成立单位,业务量小,经费支出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业务量小,经费支出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发生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8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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