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
农残快速检测箱及配件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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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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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残快速检测箱及配件 |
人民币1.1万元 |
1台(套) |
二、质量要求
1.用途:配备快速检测箱及胶体金检测配件,可实现数据上传,自动监测。
2.数量:1台(套)
3.技术参数:
1.检测技术:采用光谱及免疫胶体金检测技术一体。
2.检测项目: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除草剂、杀菌剂、其他杀虫剂等。
3.检测模块:多波长分光光度检测模块用于酶抑制法,免疫胶体金检测模块用于菊酯类、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的检测,胶体金检测模块具有扩展功能,可扩展到10个通道。
4.采用无线WiFi和RJ45网口快速联网,蓝牙传送,可扩展5G移动通讯上网模块,实现移动检测高速实时联网,实现检测数据同步更新到监管平台。
5.仪器带彩色液晶触摸电容显示器,屏幕尺寸不小于10.1寸,全视角IPS,亮度300cd/㎡,具备宽视角远距离观察仪器,带智能输入法和手写输入功能,大屏宽输入口,操作灵敏。
6.仪器操作采用安卓 7.0 及以上操作系统,4核主频,2G内存,≥16G储存容量,内置喇叭,带语音播放功能,大容量保存数据。
7.配备工业级高清触控大屏,可实时接收平台数据更新。
8.仪器具备样品名及生产单位快捷输入功能,采用首字母简拼快捷输入,可添加可修改。具备高效率操作。
9.检测数据和农产品信息可实时上传各级监管平台,实现农产品检测数据溯源一体。
10.仪器软件具有完整的数据链可实现数据溯源、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及第三方数据联网应用。
11.仪器自带故障自诊断功能和内置视频学习功能,能方便实现故障诊断和仪器操作学习。
12.带内置嵌入式打印机,实现检测报告打印。
13.检测记录可导出到电脑,通过电脑打印记录。
14.光路系统
▲14.1波长至少包含:410nm,412nm、470nm,520nm、630nm
14.2吸光值显示范围:0.000-4.000A
14.3透光值显示范围:0.00-100.00%T
▲14.4透射比准确度:±2.0%(T) (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质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仪器每个通道,按15.1规定波长进行测试的检测证书复印件盖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14.5透射比重复性:≤0.2% (T) (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质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仪器每个通道,按15.1规定波长进行测试的检测证书复印件盖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14.6、稳定性:≤0.1%(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质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仪器每个通道,按15.1规定波长进行测试的检测证书复印件盖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15.检测通道:光谱检测通道≥12个,胶体金检测通道≥3个.
16.农药残留检测要求:检测下述各浓度农药样品时,样品抑制率均应≥50%,(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质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仪器每个通道不同农药进行测试的抑制率结果检测证书复印件盖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16.1、甲胺磷农药检出限:0.7 mg/kg
16.2、灭多威农药检出限:0.2 mg/kg
16.3、克百威农药检出限:0.01 mg/kg
16.4、敌敌畏农药检出限:0.2 mg/kg
▲17.样品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质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仪器检测的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假阴性的检测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灵敏度(P+,%):≥95%
特异性(P-,%):≥95%
假阴性率(Pf-,%):≤5%
假阳性率(pf+,%):≤5%
18.USB接口:≥ 2个
19.上网接口:带 RJ45有线网口、wifi、蓝牙,可选配5G模块
20.工作电源:220V±10%
21.配套检测试剂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KJ201710-2017《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评价方法,评价检测以下浓度的样品: 0.1mg/kg敌百虫,0.5 mg/kg丙溴磷,0.2 mg/kg灭多威,0.01mg/kg克百威, 0.2mg/kg敌敌畏, 0.7mg/kg甲胺磷。应符合:灵敏度%:≥95%,特异性:≥95%,假阴性:≤5%,假阳性:≤5%(提供省级或以上具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章,检测报告可通过二维码进行验证)
22.配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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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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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测仪器 |
分光12通道,胶体金3通道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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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源适配器 |
12V,5A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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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玻璃比色皿 |
12×12mm |
12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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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量移液枪 |
100μL(含枪头200个) |
1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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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液枪 |
1ml(含枪头200个) |
1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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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移液枪 |
5ml(含枪头200个) |
1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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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试剂瓶 |
500mL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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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取杯 |
40mL |
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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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烧杯 |
250mL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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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玻璃试管 |
Φ15×100mm |
2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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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塑料洗瓶 |
500ml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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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试管架 |
16孔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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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子天平 |
300g/0.1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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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子定时器 |
1-99分钟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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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剪刀 |
1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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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切刀 |
1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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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说明书 |
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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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打印纸 |
热敏 |
3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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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检测试剂 |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检测试剂 |
1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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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胶体金检测卡 |
20条项目自定 |
1盒 |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
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交货地点:重庆市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质量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品,标准件产品包装完好,外观无瑕疵,性能稳定可靠、满足合同要求,数量完整无缺。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以及供应商在货物安装调试中造成货物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 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其中,试剂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实验室要求;货物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货物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三)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供应完全且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四、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严禁转包,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交货时,所供仪器需满足仪器参数要求,系统能正常使用,否则不予验收。
2.交货后,中标商需请仪器厂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仪器可正常使用,且乡监管人员可独立操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质保期。
六、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线下现场递交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一)响应文件内容
1.盖鲜章的《报价表》1份。
2.供应商应当提供盖鲜章的资格、资质文件相关证明材料1份。
3.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二)提交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重庆市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线下提供相关材料。
2.每家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只能以自己单位名义提交响应文件。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文件要求签字、加盖鲜章的位置,须完整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文件需字迹清晰,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七、成交规则
采购人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先提交响应文件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方式:1597891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