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2024年版)
发布日期:2024-02-21

党委、政府统一规范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宣传、编制、人事、统战、民宗侨台、法制、武装及综合协调、文秘、党的建设、群团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配备专兼职人员2-3名)、内部审计、水利、三峡移民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及协助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村乡规划、村乡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管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