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兴峰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辖区退役军人落实相关政策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内设1个综合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按单位性质分: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未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从执行会计制度分,本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85万元,支出总计29.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5.97万元、 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收入支出数较小,本年收支比上年增长较大。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收入数较小,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支出数较小,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其中:基本支出 29.8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7万 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收入支出数较小,本年收支比上年增长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收入数较小,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3.51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部分收入未拨付到位。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支出数较小,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3.51万 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实现。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8万元,占9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 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实现。
(3)卫生健康支出1.19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预算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预算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6万 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支出数较小,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奖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等。公用经费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退役站是2019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支出数较小,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福利费、工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岗位接待费用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 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检查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检查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支出数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兴峰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30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30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覆盖退役军人100%;提供政策咨询、帮扶援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覆盖率100%;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覆盖优抚对象人员100%,发放优抚待遇7万元;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率100%,优抚对象人员核查100%,光荣牌悬挂率100%;开展来信来访、教育管理、政策解答、舆情收集反馈、重大信访案件控制为0。 |
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覆盖退役军人100%;提供政策咨询、帮扶援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覆盖率100%;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覆盖优抚对象人员100%,发放优抚待遇7万元;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率100%,优抚对象人员核查100%,光荣牌悬挂率100%;开展来信来访、教育管理、政策解答、舆情收集反馈、重大信访案件控制为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覆盖率 |
30 |
% |
≥ |
100 |
||
提供政策咨询、帮扶援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覆盖率 |
25 |
% |
≥ |
100 |
||
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发放优抚待遇,优抚对象人员覆盖率 |
15 |
% |
≥ |
100 |
||
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率率 |
15 |
% |
≥ |
100 |
||
开展来信来访人次 |
15 |
次 |
≥ |
21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56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