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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56961H/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新立府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新立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立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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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府发〔202134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立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立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2021520


新立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立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要求,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为重点,通过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实现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促进农业良性循环,改善农环境质量,助推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堵结合,以疏为主。新立镇采取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促进综合利用。

2.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新立镇以公路沿线、场镇、学校等为重点区域,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域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

3.政府督查、引导,各方参与。新立镇人民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组织引导全社会参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社会联动的推进机制。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镇生产条件和群众习惯,选择不同的利用模式,确立以秸秆肥料为主,以饲料化利用为发展方向,以能源化为辅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的综合利用思路,因地制宜的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021年新立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

2.全面实施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动,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进行培训,也可以利用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开展院坝会或一对一的技术培训指导。利用村(居)委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示范片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以文笔社区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通过示范带动,使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上一个新台阶

(三)扎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入户台账建设。进一步加强调查人员专业培训,统一调查方法、调查标准,规范调查操作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把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作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根本措施。

1.秸秆肥料化。推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集中堆放腐熟还田、动物过腹还田、秋播覆盖还田等技术,改善农田土壤结构,提高农田地力。

2.秸秆饲料化。把秸秆作为畜牧业的重要饲料,大力发展食草动物,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3.秸秆的燃料化。农作物秸秆既是农业原料也是清洁燃料,可以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天然气工程,村(居)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主推秸秆打捆直燃、秸秆成型燃料等技术,有助于推动农能源革命。

4.秸秆基料化。以秸秆粉碎后为基质原料栽培食用菌。栽培食用菌后形成的茹渣密布菌丝体,加工后可制成菌体蛋白饲料喂养家禽,从而形成秸秆-蘑菇-饲料-粪便-回收的能量多级利用。

5.原料化。探索用小麦、水稻、玉米等农物物秸秆纤维为主要原料,以其他有机物或无机物为辅助材料,用工业化手段制成建材和装饰材料。

五、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新立镇成立秸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包组、包农户、包重点区域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建立政府主导、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严格考核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对村(居)民委员会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1)有资料证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的记0.1分,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扣0.0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不到87%以上,不计分。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露天农作物秸秆焚烧计0.2分,每发生一起扣0.02分,无检查巡查记录扣0.02分,无相关制度组织扣0.03分。按照对应的权重分值,对未完成目标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扣分。

(2)加强农用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1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2025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3)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以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组织巡查小组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和跟踪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或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村(居)民委员会每半年书面(65125日前)新立镇人民政府报送一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报送主要内容有:村(居)民委员会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责任书签订、巡查、督查、年度(半年)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其中总结须工作部署、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利用效果等重要环节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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