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部门)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等各项要求任务,负责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镇的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事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2024年6月进行机构改革,内设机构从内设八个办公室变为一中心四板块,及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板块、经济发展板块、平安法制板块和民生服务板块。另设五个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新增退休人员6人,调离工作人员4人,辞职工作人员1人,调入工作人员10人,新招录公务员2人,新招录事业人员3人,现有在职人员77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支为371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88万元,提高9.1%,原因是2024年工资晋级晋档,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类预算等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数为48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30.44元,提高14.86%,原因是2024年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年中有调离、退休,减少相应人员经费,下达项目预算增加。综合因素之下,全年支出有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78万元,比年初预算提高了21.5%;教育支出4万元,比年初预算降低了7.2%,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大型、长期培训较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16.8%;卫生健康支出96.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5.8%;农林水支出1803.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54.8%;住房保障支出10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提高了370.1%;其他支出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降低了90.9%。年中新增节能环保支出3.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8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487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868.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5.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1%。
(2)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全年经费支出为4874.34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451.1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65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4.47万元、资本性支出749.1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7.93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会议费支出10.14万元,主要为乡镇人代会议费10.14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培训费支出31.47万元,主要为新立镇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2.47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5万元、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5万元、职教费(行政)2.4万元等。
4.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分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8.4%;教育支出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34.3%;卫生健康支出96.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节能环保支出3.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1%;城乡社区支出97.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农林水支出1803.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37%;住房保障支出101.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6%;其他支出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1%。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4年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487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868.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5.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1%。财政依存度极高。
6.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管控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按照预算数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按照预算数控制支出。
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9.7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1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万元,主要为乡镇人代会议费10.14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3万元,主要为新立镇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2.47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5万元、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5万元、职教费(行政)2.4万元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压缩机关各项日常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0个一级项目、4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2965.79万元。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68.6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24.2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7.6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97万元,评价得分87.34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执行率偏低等主要问题,提出提高全年执行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3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6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