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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56961H/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新立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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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一、宅基地申请需符合的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申请人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二、宅基地办理流程:

(一)在建管办提出申请。

(二)建管办组织规资所等相关人员实地踏勘选址。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

1.本人申请

2.规划申请表

3.建房村(居)委会书面意见

4.本人(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新立镇农(居)民建房承诺书

6.房产证原件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根

8.建房保证金账号

9.用地规划红线图

(四)审核发证。

三、选址原则:

(一)除城镇规划区外,需保持间控区,所修宅基地必须离公路(乡道5米,县道10米,省道15米,国道20米)

(二)目前新立镇范围内的七个村(社区)需要田园综合体指挥部审核。(双柏村、官坪村、桂花村、文昌社区、文笔社区、新立社区、中岭社区)

(三)所修宅基地必须留足天然气管道、高压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四)不能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等。

(五)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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