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一、宅基地申请需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申请人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二、宅基地办理流程:
(一)在建管办提出申请。
(二)建管办组织规资所等相关人员实地踏勘选址。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
1.本人申请
2.规划申请表
3.建房村(居)委会书面意见
4.本人(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新立镇农(居)民建房承诺书
6.房产证原件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根
8.建房保证金账号
9.用地规划红线图
(四)审核发证。
三、选址原则:
(一)除城镇规划区外,需保持间控区,所修宅基地必须离公路(乡道5米,县道10米,省道15米,国道20米)。
(二)目前新立镇范围内的七个村(社区)需要田园综合体指挥部审核。(双柏村、官坪村、桂花村、文昌社区、文笔社区、新立社区、中岭社区)
(三)所修宅基地必须留足天然气管道、高压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四)不能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等。
(五)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