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序号 |
申请人 |
调整前救助情况 |
调整后救助情况 | ||||
保障人数 |
家庭人均收入(元) |
救助金额(元) |
保障人数 |
家庭人均收入(元) |
救助金额(元) | ||
无 |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家庭 人口 |
原救助金额 |
停发原因 |
1 |
丁明兰 |
1 |
303 |
死亡停发 |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