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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179542/2020-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永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重庆市忠县永丰镇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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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参与全县重大执法活动;完场县城关局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2019年单位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未设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财政所改革更名为永丰镇综合执法大队,原3名财政所人员分流到永丰镇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也随人走,从其他单位分流4名人员到永丰镇综合执法大队。二是机构调整情况。2019年进行了机构调整。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9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度决算反映改革后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完成机构改革,单位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4.05万元,支出总计104.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7.11万元,占93.33%;项目支出6.95万元,占6.6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8万元,占76.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收支平衡。

(2)教育支出0.00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收支平衡。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8万元,占12.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4)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5)农林水支出6.95万元,占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住房保障支出2.63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2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奖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等。公用经费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14.05%,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 充分使用预算指标,相应经济科目金额增加,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工资及相应的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福利费、工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5.71%,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三公”经费相应支出使用预算内指标,导致相应经济科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5.71%,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三公”经费相应支出使用预算内指标,导致相应经济科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14.0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导致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无。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无。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按照上级部门、财政部门等要求开展了绩效评价的部门,应选择至少1个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随2018年决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主管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建琼   023-546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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