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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179542/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永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重庆市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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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忠县永丰镇下辖1个行政单位,即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5个事业单位:忠县永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忠县永丰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忠县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忠县永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忠县永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3.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绿色高端高效经济体系。4.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的“六护”机制。6.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9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地区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317.63万元,上年年初预算收入213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2.74万元,增幅5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等支出预算增加,相应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地区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317.63万元,上年年初预算支出213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2.74万元,增幅5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等支出预算增加,相应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本地区总收入331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7.63万元;总支出331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教育支出3.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60.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8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农林水支出762.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63.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921.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其他支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根据部门决算主表报表项目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析总体情况以及上下年对比情况。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性质和功能分类分析,分别分析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4年本地区总支出331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46万元,占总支出17.37%;教育支出3.05万元,占总支出0.9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3万元,占总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751.21万元,占总支出22.64%;卫生健康支出60.55万元,占总支出1.8%;节能环保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2.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09万元,占总支出2.4%;农林水支出762.16万元,占总支出22.97%;住房保障支出63.83万元,占总支出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1.61万元,占总支出27.77%,其他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0.03%。

(2)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无

2.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本地区“三公”经费支出7.24万元,2023年支出7.33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幅1.2%。其中:公务车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人联系检查工作次数减少。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50.81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见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见附表1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023-546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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