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卡贫困人口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54626001 。
拟给予生活困难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1
李登忠
石丰村七组
患糖尿病、肾功能衰竭两种病,花费较大
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