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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179542/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永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永丰镇11月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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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集体审核,区(县)民政局对上报的低保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拟审批意见。现将辖区申请家庭拟审批意见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收入

(元/月)

家庭救助总金额

(元/月)

其中

家庭住址

家庭补差救助

成员重点救助

1.

洪旺

洪诗琪、洪子彦

383

596

396

200

永丰镇东方村7组

2.

唐至于

毛玉淑、唐佳、唐辰

0

2320

2060

260

永丰镇团丰村9组

3.

李小虎

郭燕

0

1130

1030

100

永丰镇团丰村4组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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