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辖区相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度狂犬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忠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度狂犬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狂犬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精神,集中力量抓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是群众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犬只登记率达到100%,狂犬病疫苗注射率达到100%。二是野狗、流浪狗消灭为零。三是被狂犬咬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接种治疗,接种率为100%。四是狂犬病全年发病率为零。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0日-3月20日)
各村(社区)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代表会议、院坝(楼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运用LED屏、小喇叭、网格微信群、专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重点宣传养犬管理、圈养、套养等相关规定,实现狂犬病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二)犬只登记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逐社逐户进行犬只登记造册,确保4月1日前犬只登记率达到100%。
(三)集中免疫阶段(4月1日-4月20日)
独珠村、麟凤村、复旦村、磨盘村、佑溪村、南溪村由街道畜牧站负责犬只免疫、诊疗和传染病预防监控。
社区犬只免疫由取得宠物诊疗资质的定点免疫单位(忠县宜宠家动物诊所和忠县沐灵宠物诊所)负责集中免疫。
香怡社区、红星社区、乐天路社区、香山社区、锦鸿社区、中博社区、白桥溪社区居民所有犬只到忠县宜宠家动物诊所进行集中免疫。顺溪社区、新桥社区由忠县宜宠家动物诊所医生到社区所在地对辖区居民饲养的犬只集中免疫。(香山农贸市场右50米。联系电话:17783511886)
香语社区、州屏路社区、严颜路社区、东坡路社区、北门路社区、十字街社区、鸣玉溪社区居民所有犬只到沐灵宠物诊所进行集中免疫。郑公社区、灯树社区、苏家社区由沐灵宠物诊所医生到社区所在地对辖区居民饲养的犬只集中免疫。(香山湖农村商业银行上行20米。联系电话:19115300946)
所有犬只必须实行圈养或套养(绳长不超过1米)。
(四)查漏补缺总结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由街道民政社事办牵头,平安建设办、经发办等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检查狂犬病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各村(社区)将总结于2022年4月20日前书面报送街道民政社事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辖区畜牧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及街道相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研究部署狂犬病防治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狂犬病防治工作以村(社区)为主,本辖区内户主自行圈养、套养的犬只由村(社区)进行登记造册并免费注册疫苗,城市社区野狗、流浪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扑杀,村、涉农社区野狗、流浪狗由所在村(社区)牵头组织扑杀。街道将对狂犬病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发生犬只伤人重大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狂犬病疫情蔓延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将狂犬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出现一例犬只伤人致死事件的,考核记“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