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制定街道、社区(村)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解决居民委员会的困难和问题,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发展街道和社区(村)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负责街道财政管理以及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林业、畜牧、渔业等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配合、参与相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保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管理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辖区内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龄、殡葬改革工作;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和日常巡察,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忠州街道地处县城中心。幅员面积83.9平方公里,内设10个科室,下辖一个参公单位,5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个村、19个社区居委会,44个村民小组、157个居民小组,户籍人口46956户,142729人。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107名,退休人员73名,离休人员1名,军队离退休7名,遗属4人,村、社区干部(包括专职工作者)151名,社保员22名,公益岗位130名。办事处除要承担自身很大的工作任务以外,还义不容辞地承担着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事务,工作量大难度更大。但我办事处始终坚持严格预算、增收节支、强化管理、确保运转的总体要求,仍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56.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6.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1.1099万元,主要是各单位的各项调资、调标等经费拨款增加271.10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56.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94.753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61.0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4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8319万元,农林水支出1144.49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39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8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71.10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8.9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32.116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6.3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6.3666万元,比2020年增加271.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1.696万元,比2020年增加38.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各项调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24.6706万元,比2020年增加232.1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人员、村社干部等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民政、村社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88万元,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8.4061万元,主要原因为是单位的各项调资、调标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56.36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其华联系方式:023-5424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