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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全面推行“山林警长制”和“林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

日期: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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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多次就建立“山林警长制”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沟通协调。目前,我县已全面建立“山林警长制”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构建起职责明晰、协作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全县设立林警长41名、检察长6名,形成了公安、检察院、林业等部门强大的执法监管合力,护航长江流域重庆忠县段森林资源保护和“两群”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我县林长制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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