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量换价。全县33家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和市级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报量2批次,分别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开展口腔种植体及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批次,价格平均降幅分别为55%、84%。
二是以管促采。实施“季度提醒、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约谈”监管制度和“红黑名单”监管模式,执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超额完成带量采购考核。1—4月带量采购3064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997万元,为患者减负1600万元。
三是以质提效。在4家医疗机构、3家药店、1家配送企业设立监测点,监测138类药品价格变化情况,保障价格稳定、降价不降质;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00%报销,1—4月报销8.66万人次,患者节省费用5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