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土地出让公告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忠规资告〔2020〕7号)
忠规资告〔2020〕7号 2020-5-19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忠县苏家组团E9-4/0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ZX2020-1-1-8 |
宗地面积: |
95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忠县忠州街道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1.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绿化率(%): |
不小于40 |
建筑限高(米): |
不大于60米 |
土地用途: |
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45万元 |
|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土地以挂牌时现状为准。基础设施:现状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忠规资条件〔2020〕0012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非在忠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忠县成立新公司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三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拟竞得人须在公开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1日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1日到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时00分(以收款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11日9时45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0年6月11日10时00分在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自行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二)接受报名申请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2020年6月11日9时4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2020年6月11日10时00分公开交易。
(三)地票使用情况:按《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5号)规定,渝府地〔2009〕833号文征(转)面积9172.02平方米(折合13.758亩),渝府地〔2011〕708号文征(转)面积351.98平方米(折合0.528亩),由忠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负责补充使用地票。
(四)其他利用要求
1.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其他可能存在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落实忠县海绵城市规划要求及重庆市智慧小区设计建设相关技术规范。
3.预制装配式建筑指标按忠府办〔2019〕69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如遇特殊原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023-54235389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