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忠规资告〔2020〕9号) | ||||||||||||||||||||||||||||||
忠规资告〔2020〕9号2020-7-31 | ||||||||||||||||||||||||||||||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忠县县城州屏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4-2/02、C22-2/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忠规资条件〔2020〕0014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非在忠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忠县成立新公司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三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拟竞得人须在公开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7月31日至 2020年8月21日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1日至 2020年8月21日到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时00分(以收款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21日9时45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0年8月21日10时00分在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三)地票使用情况:按《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5号)规定,该地块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 (四)其他利用要求 1.滨江路九、十号地块项目还建房采购说明书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渝通达司函〔2020〕37号文件) (1)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在滨江路10号地块采购成套住宅商品房不少于 446 套(合计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满足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安置需要为准),户型、面积、楼层、套数必需经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临街正一层门面不少于25间,(合计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满足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安置需要为准),户型、面积、套数必需经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 (2)采购价格:最终以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办证实测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住房价格以忠县财政评审(预算)建设成本上浮5%计算,门面价格以忠县预算财评建设成本上浮10%计算(建安成本+规费+土地成本)。 (3)付款方式。竞得人取得预售许可,并在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所购房屋办理行政限制手续后,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在14 个工作日内支付20%采购房款,以相关部门认定主体完工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款到60%,竣工验收交房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 90%,完成产权办理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10 %。 (4)签订时间。竞得人在土地招拍挂交易成功,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双方应根据本意向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签订采购协议。若有违反,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土地成交价的30%作为的违约责任。 2.根据规划条件函要求,该地块竞得人须配建一所4个班的幼儿园,无偿移交县教委,具体要求按渝府办发〔2017〕174号和忠府办发〔2019〕26号文件执行。 3.竞得人负责在该地块处无偿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4.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其它可能存在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海绵城市要求忠县县城州屏组团C24-2/02、C22-2/02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污染物消减率不低于50%。装配式建筑配建指标要求忠县县城州屏组团C24-2/02、C22-2/02地块应做成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安置房除外,安置房原则上至少应采用叠合楼板、预制楼梯、ALC内墙隔板、免拆模外墙保温一体板、阳台板、空调板、窗台板,具备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竖向部品部件的使用率,鼓励全装修)。(具体要求按忠建函〔2020〕102号文件执行) 6.地块内安置房纳入首期建设,在2021年10月31日交房。安置房由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户型确认、分配等工作。 7.地块范围有两棵古树名木,其中一棵已挂牌,可在项目地块范围内就近保护性移栽。 (五)如遇特殊原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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