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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 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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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中小〔20201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

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推动楼宇产业园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根据《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渝中小企〔2015155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81,以下简称《通知》),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市级楼宇产业园认定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楼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均可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以《认定管理办法》和《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切实做好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的申报、核查和推荐工作。

(二)楼宇产业园运营单位要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82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须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或《通知》第二章第四条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情况真实性和申报材料齐备性的审核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于94日前汇总上报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3899285,电子邮箱:liujian@jjxxw.cq.gov.cn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86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8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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