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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忠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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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忠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建设单位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忠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K26Jrea72ESWq9hL5BKdg;提取码:0i9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忠县乌杨新区(忠县工业园区乌杨组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9667557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忠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K26Jrea72ESWq9hL5BKdg;提取码:0i9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96675577  E-mail:58406670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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