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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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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及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围绕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我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将我委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忠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育不断强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添砖添瓦。一年来,全委各项工作开展扎实,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和有效,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了执法岗位职责和内部权力监督约束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法律顾问的意见与建议,依法妥善应对行政应诉,原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矛盾纠纷解决措施扎实全面,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维护了社会安定。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本部门职能。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体系,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运用。我委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在清单外的坚决不收取任何费用。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验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委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2016以来无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5号)要求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规定。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必须经委法制审核机构审查、征求意见、委党组集体审议决定、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发布、解释和备案等程序步骤。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总计3件。今年对照《忠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忠司发〔2020〕19号)文件清理标准再次对我委现行文件进行审核,无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切实提高我委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委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积极组织引导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研讨、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2020年,我委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活动研讨4场次,解答咨询10余次,切实提高行政决策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积极参与市、县领导部门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日常自查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和能力。落实执法人员上岗考试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申报和清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适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制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13条,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出台《关于印发〈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行为规范〉〈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制度〉等6个制度的通知》(忠委农发〔2020〕8号),加强对全委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关于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监督。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共有效办理各类建议提案42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23件;办理政协提案主办件19件。三是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平台,自觉接受广大市民朋友投诉举报。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章文件1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6条,业务工作4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条,其他信息3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历史遗案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矛盾纠纷机制和能力。2020年,我委共受理信访事项15宗,依法转办1宗,我委管辖事项14宗,均已全部办结。今年我委无新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宣贯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升了全委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法治思维,同时也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聘用法律顾问。从2016年起,我委常年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我委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协议20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6次,参与法律宣传教育活动4次,解答咨询20余次。

(八)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农业农村委党组研究有关依法行政工作4次以上。我委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0年我委组织专人29个辖区内乡镇(街道)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宣讲50余次,组织各级农资经销商法规培训400余人次,组织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座谈会5场450余人;禁渔期间开展各乡镇(街道)禁渔宣传动员会60余次,印制种子、农药的进销台账1000册,农产品农事活动记录500册,张贴法律宣传通告600份,发放农资台账1000册,印刷禁渔期宣传画册2000份,禁渔期公告及禁用渔具、渔法的公告1500册;录制秸秆禁烧宣传音频发放至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各级,印制横幅200余幅,印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存在问题

2020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局面迈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步伐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科室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部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对依法行政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对综合执法队伍依赖较重,欠缺执法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提升。受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执法人员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少等因素制约,整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活动效果不佳。我委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载体丰富,但是宣传活动规格不高、活动受众人员数量不足,参与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宣传效果打折扣。

四、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建议

2021年我委将在认真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全面查摆问题和不足之处,结合工作要点和薄弱环节,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牵头统筹和各责任科室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步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细化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大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机构职能职权转变以及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保障行政决策高效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

(五)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合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和投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合理合法诉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

(七)强化宣传培训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大农业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使广大农民朋友和涉农经营主体了解和遵守农业政策法规,营造尊法、崇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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