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28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忠农发〔2021〕234号)、《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忠财农〔2018〕18号)等文件的精神。2021年9月10日对忠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资料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期
2021年9月13日-17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委人事科 电话:54248046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电话:54630168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
三、公示要求
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忠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补助项目公示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忠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补助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实施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万元) |
最终得分 |
评审结果 |
1 |
忠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 |
忠县新权牧业有限公司 |
138 |
90 |
90.6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