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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忠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的招聘简章

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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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工作需要,忠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男性综合性应急救援岗位工作人员,派往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人员6: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特别条件

岗位职责

外勤岗

6

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体承担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辅助性工作,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城镇火灾救援,指导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高中及以上学历是指: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综合性应急救援岗位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101日至199110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5周岁以上(1996101日以后出生)。  

   3、退伍军人及有应急救援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驾照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忠县户籍且在忠县有固定住所。

   5、身高165cm以上。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开除公职、开除学籍或者被辞退处理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报名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12日至10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4450171。   

   4、资格审查材料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登记审查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填写《应急救援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1)正确、完整填写的《应急救援人员报名表》1份;

  (2)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明;

  (5)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者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

    忠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忠县应急管理局将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体能测试

   1、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包括俯卧撑、立定跳远、1500米跑,按测试标准依次以综合成绩排名  

2、队员体能测试工作由忠县忠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成绩,按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年龄小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视情况按体测合格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由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忠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及亲属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到公安信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作出政审综合评价。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者,由忠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重庆市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岗位工作,由忠县应急管理局管理。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动合同。

    实行聘用保证金制度。凡上岗需缴纳从业保证金3000/人到忠县应急管理局,直至离开工作岗位解除聘用合同时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薪酬待遇

    1、财政全额拨款。  

2、试用期1个月只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2000元/人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不低于3150元/人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落实。

  五、忠县应急管理局对本招聘《简章》拥有最终解释权。      


忠县应急管理局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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