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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忠县税务局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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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的公告(2021)第10号》规定,从2022年1月起,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即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即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缴纳的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缴纳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特殊缴费计划和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计划银行已多次进行了批扣,现银行不再进行批扣,扣款未成功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一)网上缴费。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办理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可到就近税务所领取网上缴费操作指南,咨询网上缴费事宜)。

(二)税务大厅办理。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忠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忠县忠州街道香山三路10号附54号)办理,为避免排队等待,优先推荐网上缴费方式。

(三)税务所办理。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就近税务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也可到各社保所通过POS机办理缴费。汝溪税务所:忠县汝溪镇邮电路161号 电话:023-54758789拔山税务所:忠县拔山镇嘉鑫路41号 电话:023-54620646

二、缴费时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即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即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缴清保费,否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计划作废,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将受影响。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忠县税务局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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