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任务+绩效目标”要求,组织辖区内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着主体自愿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督促申报单位编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指导申报业主进行网上申报,对上报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业主产业条件、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运行保障条件等内容),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二、实施方案编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三、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资料评审。
四、项目公示
申报项目经过评审、集中审定确定后,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方式。项目申报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详见申报指南)。
(三)报送时间。2022年9月12日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三)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任务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地冷藏保鲜能力,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主体服务带动能力,使产销对接更加顺畅。
三、申报对象
(一)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在2022年度达到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通过县农业农村委核实认可并出具证明后也可纳入本年度实施主体范围。
(二)实施种类。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以及其他种植类优势特色品种。
四、实施时间
2022年9月—11月。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主要内容。申报主体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新建,也可选择升级改造或扩建。
1.贮藏窖。在马铃薯、甘薯等薯类主产区,利用自然冷源和土地保温特性,因地制宜选择地下水位较深、排水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方,建设半地下和全地下贮藏窖,使窖内温度、湿度相对平稳。
2.通风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3.高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16℃区间的冷藏库。
4.低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5~-15℃区间的冷藏库。
5.气调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6.预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针对在运输、贮藏或加工以前需迅速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的农产品,建设预冷库,配备差压预冷、真空预冷、冷水预冷等适宜的预冷设施设备,达到预冷保鲜效果。
7.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输送、标准货框、立体货架以及信息采集等设备。
(二)竣工公示牌。详见《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公示牌设置要求》(附件5)。
六、建设标准
详见《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 年)》(附件3)、《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验收规范(试行)》(附件4)。
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及范围
(一)项目数量。根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2万元确定项目数量,原则上不低于3个。
(二)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三)补贴范围。包括库体用地前期费用、基础土建部分、库体部分、制冷设备设施、顶棚部分等,以及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配备的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补贴方式。项目补贴资金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兑付。
八、申报要求
(一)业主申请。申报主体填写《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农业服务中心签注审核意见。并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安卓版APP 2.0版本操作说明手册》(附件2)。项目申报对象在申报评审期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项目必须先纳入储备库,通过《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储备版)2021主体申报版操作说明手册》(附件1)。
(二)编制实施方案。申报主体要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和格式编制《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三)项目报送方式
1、申报资料:
(1)《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乡镇政府和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正式文件。
(3)《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和附表四盖章)。
(4)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材料。
(6)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
(7)改建、扩建的须提供原有的设施用地审批文件或房屋产权证,新建项目建设的设施建设需要用地,需要当地政府出具合规的证明材料。
(8)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张。
(9)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出具的设计及预算书。
(10)自筹资金能力证明。
(11)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12)村(社区)、乡镇(街道)项目申报公示材料(含公示照片)。
(13)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其他证明资料。
2、报送方式: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7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正式公文函告的形式送县农业农村委。
3、时限要求: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期限于2022年9月12日18时止,逾期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4、受理单位: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414室)。
联系人:李燕 54239261 13996579026
忠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2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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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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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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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简介(简述现状、项目可行性、有利条件、规模、预期效益等) | |||||
村(社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申报项目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并签注意见。
项目申报正面和负面清单
一、正面清单
1、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情况较好的;
2、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较好的;
3、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的。
4、项目申报单位带动脱贫户发展效果较好的。
二、负面清单
(1)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农业项目检查、审计中有不良记录的;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被通报和曝光的;
(3)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的;
(4)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和工资的;
(5)以前实施的项目没有正常发挥效益的。
三、正面清单实行加分,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行(产)业分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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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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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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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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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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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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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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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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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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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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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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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1.《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储备版)2021主体申报版操作说明手册》
2.《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安卓版APP 2.0版本操作说明手册》
3.《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 年)》
4.《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验收规范(试行)》
5.《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公示牌设置要求》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