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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忠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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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一批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忠人社〔2022123)要求,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依据相关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表彰推荐评选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忠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511日—517。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等方式向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54232464

收件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

邮政编码:404300

附件:忠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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