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府发〔2024〕9号
忠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飞机施药防治松墨天牛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3号市总林长令,确保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和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有关要求,我县将对精华山脉、方斗山脉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松墨天牛(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根据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的相关工作要求,飞机施药防治松墨天牛同一区域实施2轮喷药,作业时间分别为5月下旬和6月下旬。因受天气和航空管制影响,飞机施药防治作业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飞防区域
飞防作业范围涉及洋渡镇大关村、石子乡宝山村、石子乡杨兴村、新立镇海珠村、新立镇精华村、新立镇长岭村、国有林场,防治松林面积1.68万亩。石子乡杨兴村作为飞机起降点。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飞防区域内的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安全威胁,禁止非飞防作业人员在飞防区域内入山,确保人身安全。
(二)在飞防期间,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升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悬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三)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四)飞防用药系8%氯氰菊酯触破式微胶囊剂。该药剂对人畜、环境等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对蜂、蚕、鱼、虾等有一定影响。飞防作业时间段内,飞防区域内农户所放养的鸡、鸭、鹅、羊、牛、猪等牲畜要求圈养,禁止在飞防区域进行放养。飞防区域内所放养的蜂蜜必须提前撤出。养殖桑蚕、蜜蜂、鱼类等的养殖户在飞防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自主采取防范措施,由县林业局提前在相应位置设置飞防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请飞防区域范围内的农户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盖好饮用水井井盖;请饮用水来自自然塘、渠、坝及山水的农户做好2—3天人畜饮用水储备。作业期间及作业结束后15日内,作业区内及作业区边缘外500米范围内,不能饲养桑蚕,禁止在飞防区域采摘蕨菜、野果、蔬菜等林下作物食用。
(六)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特此通告
忠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