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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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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忠县电2026071201 |
忠县磨子土家族乡堰口村四组(小地名:坡上塆)居民自家水井被磨子场上排的生活污水污染,水有点臭,水井现供4户居民使用。 |
忠县 |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
经查,磨子场镇污水于2014年接入污水管网并流入磨子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污水管网维修改造。现场核查未发现磨子场镇生活污水流到堰口村四组(坡上湾),井水也无明显异味。目前该水井仅有2户用于洗衣服及牲畜饮用。堰口四组所有农户均于2023年自来水管网改造,长期有安全的自来水使用。 |
否 |
持续加强污水排查,杜绝污水漏排、乱排现象发生。 |
1.加强巡查排查。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3.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治理。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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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忠县电2026071202 |
忠县忠州街道麟凤村2组山湾大塘,2022年村委把池塘承包给重庆巧蓉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养鱼,水是黄色的,有沉淀物,之前几十户都是用这个水,现在水污染了不能使用了(现居民饮用自来水) |
忠县 |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 |
经查,1.2022年重庆巧蓉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忠州街道麟凤村委签订山坪塘承包经营合同,同年承包人投入花鲢、鲫鱼等鱼苗8000尾,每月饲喂玉米约70斤,未投喂饲料,冬季暂停投喂。2.现场采集水体样品,检测结果符合重庆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但水体呈黄绿色,水面有少量塑料制品漂浮物。3.该山坪塘于2017年完成标准化整治修缮,塘周修建高约1.4米围墙,塘口设置铁门并实行上锁管控。该山坪塘整治前,部分村民在塘内洗涤衣物,出于安全因素,该行为已全面禁止,同时自来水管网已接入该村组。 |
部分属实 |
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池塘尾水达标排放,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消除影响。 |
1.2026年7月14日,现场抽检水质,检测结果符合重庆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2.业主及时打捞池塘漂浮物,1个月内建成100m2鱼菜共生浮床,做好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举一反三,加强长效监管。做好技术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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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忠县电2026071203 |
忠州街道南溪二组有一家塑料厂(高温熔化废旧塑料)臭气熏天,味道刺鼻,曾经有人向生态环境局反映过,当时老板承诺搬到乌杨工业园区,但是7、8年还是未搬迁,近期老板听了消息关门没有开工。 |
忠县 |
大气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
经查,群众反映的塑料厂是重庆市江峡再生塑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3059865375A,法定代表人:方林,经营范围:废旧塑料收购、储存、分拣、加工、销售。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233059865375A001V,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7年12月19日止)。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联系现场负责人打开工厂大门后,发现有加工机器粉碎机1台、漂槽2个、提升筒1个、甩干机1台、料仓1个、塑料加工机1台、废气收集装置1套,因高温天气限电,加之塑料加工主机螺杆断裂,该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停产。 |
部分属实 |
恢复生产后,废气监测达标。 |
鉴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对现场负责人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完善废气收集密闭设施,杜绝无组织臭气逸散;二是及时更换活性炭,提升净化效果;三是及时清运废塑料、废渣,避免堆放发酵散发异味;四是建立日常巡检机制,每日自查废气设施运行状态,留存运维、检测记录备查;五是联合县商务委、忠州街道等单位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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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忠县电2026071204 |
1.忠县黄金镇小河村6组饮用的忠县官坝水厂水质不达标。 2.3天前停水后,前两天的水有稀泥。 3.反映水管有两年未清理,同时位于黄金镇小河村6组(小地名:斗牛石)的用于水厂来水暂存的蓄水池也未及时清洗,池底有淤泥,两个原因导致饮用水水质有问题。 |
忠县 |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
1.2026年7月13日,分别对官坝水厂出厂水和黄金镇6组49号谢某某家末稍水进行现场采样,经检测水质均合格。2.2026年7月14日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家中水龙头出水水质清澈无淤泥。反映的偶有浑浊,主要是水厂清洗水池后管壁内附着的微量沉积物在首次通水时被水流冲刷,并非水源水质问题。3.经核实,水厂每半年对蓄水池清洗一次,最近一次为2026年1月24日。 |
部分属实 |
1.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群众满意。 2.加大政策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1.2026年7月13日,经检测,官坝水厂出厂水与用户末梢水水质均合格。 2.做好政策解释。 3.督促泽润公司强化日常运行管护,并于2026年7月14日对水池进行了清洗。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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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忠县电2026071205 |
忠县花桥镇花桥社区2组,村支书晏君2023年安装污水管时把生活污水排入其位于康善养老院后面的农田里,导致其农作物死亡,2024年5月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一直没有得到赔偿。 |
忠县 |
水环境领域 |
经查,2023年3月排查时发现,花桥社区2组污水管网破损。同年4月,花桥镇对该处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整治,将破损的污水管网全部更换,并接入场镇污水主管网,期间未发现周边农田因污染造成农作物死亡情况。2024年5月15日,经核实,管网正常,未发现堵塞、破损及外溢现象,经排查发现污染源系养老院化粪池渗漏所致,同年5月19日已完成整改。目前该地块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周边农田因污染造成农作物死亡情况。 |
部分属实 |
常态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
一是强化污水管网常态化管护,举一反三排查整治; 二是抓实群众信访化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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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忠县信2026071201 |
被举报单位:重庆海螺水泥石子乡石板水石灰岩矿区; 矿区地址:重庆市忠县石子乡石板水(石子乡宝山村1组)。 举报事实与理由: 1.该企业长期以土地流转名义占用村集体土地大面积倾倒大量采矿废渣、废弃建筑垃圾。当初签约时仅让村民签署空白协议,所有纸质合同、流转文书全部被企业当场收走,村民、村集体手中无任何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村民至今不清楚流转范围、年限、用途、补偿标准,存在欺诈、隐瞒村民、违规占地情形。 2.涉事废渣堆放区域包含国家划定的退耕还林林地,企业未办理任何林地占用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堆放废渣、建筑垃圾,大面积压覆、掩埋原有林地植被,严重破坏退耕还林生态成果。 3.企业废渣堆场未修建挡渣墙、护坡、截排水沟、沉淀池等任何水土保持设施。原有自然排水沟渠已被多年堆放的矿渣、建筑垃圾彻底填埋堵塞。每逢降雨天气,大量矿渣泥沙随雨水外溢冲刷,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地表污染,区域生态持续遭到破坏。 4.该企业前期长期无序露天堆渣、乱倒建筑垃圾,生态破坏问题长期存在。近期疑似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规避执法查处,刻意进行表面虚假整改:将大量原有堆积的矿渣、建筑垃圾直接用黄土覆土掩盖,并且大面积铺设绿色防尘薄膜进行遮挡。 5.该行为属于典型伪装式整改、虚假治理,并未对违规废渣、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处置,也未修复受损林地、恢复沟渠、修建防护设施,只是简单覆土盖膜、遮盖问题,实质违法堆放、生态破坏问题完全没有整改到位,属于严重欺瞒执法、弄虚作假。 6.目前场地废渣隐患、水土流失隐患、地质滑坡隐患依旧完全存在,长期威胁周边耕地、人居环境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举报诉求: 1.依法核查该企业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违规侵占退耕还林地、长期乱堆矿渣及建筑垃圾、无任何审批手续违法堆渣的全部违法事实,依法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 2.查实企业虚假整改、覆土盖膜掩盖违法堆渣、应付检查、欺瞒执法的违法情形、依法追责。 3.责令企业彻底清运全部违规堆放的矿渣、建筑垃圾,不得继续就地掩埋掩盖。 4.责令企业恢复原有自然沟渠原貌,修建合规挡渣坝,截排水、沉沙、护坡等水土保持防护设施,彻底治理水土流失隐患。 5.责令企业对被压覆、损毁的退耕还林进行全面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6.责令企业向涉地村民完整公示全部土地流转协议,补发协议原件,依法足额补齐土地、林地占用的各项补偿。 7.依法将本次调查、处置、整改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 |
忠县 |
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 |
经调查核实,6个问题均不属实。 1.关于土地使用合规性问题。经查,据石子乡人民政府核查反馈,重庆海螺石板水石灰岩矿山用地,均按照土地流转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经村民小组民主决策、村民代表签字确认、第三方测量公司勘测定界,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费支付等系列佐证资料,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均有完整存档。信访人投诉举报的“签约时仅让村民签署空白协议、所有纸质合同被企业当场收走、村民不清楚流转范围、年限、用途、补偿标准、存在欺诈、隐瞒村民”等问题,与事实不符。2.关于堆放采矿废渣、建筑垃圾问题。经查,据县生态环境局核查反馈,在海螺水泥矿山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堆场,实为重庆海螺石板水石灰岩矿区道路扩建及生态修复覆土暂存区域,所堆放的物料为矿山建设剥离产生的表层腐殖土,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规定,不属于采矿废渣、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土壤按照项目环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分区临时堆放在矿区内部堆场,后期将全部回用于矿山边坡、采坑覆土生态修复等矿山生态修复所需,属资源化循环利用土壤资源,不存在违法违规倾倒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信访人投诉举报的“长期无序露天堆渣、乱倒建筑垃圾,生态破坏问题长期存在”等问题,与事实不符。3.关于违法侵占林地及手续问题。经查,据县林业局核查反馈,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4年、2025年申请办理了使用林地(自然保护区)审核同意书。重庆市林业局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以渝林许可地〔2024〕692号和2025年6月27日以渝林许可地〔2025〕369号同意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永久使用忠县石子乡集体林地26.7659公顷(宝山村1组18.5704公顷、2组0.5332公顷、7组5.3418公顷,金矿村5组2.3205公顷)和宝山村1组集体林地12.1374公顷,共计38.9033公顷。经技术人员现场核对图斑显示,重庆海螺石板水石灰岩矿山占用林地均在审批范围内(包含纳入常规林地管理的部分退耕还林地),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信访人投诉举报的“企业未办理任何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大面积压覆、掩埋原有林地植被,严重破坏退耕还林生态成果”等问题,与事实不符。4.关于水土保持相关问题。经查,据县水利局核查反馈,重庆海螺石板水石灰岩矿区内配套布设排水沟、沉砂池等坡面排水工程,进场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布设绿化带,裸露渣土区域采取防护网覆盖临时措施,裸露岩质山体铺设钢丝绳防护网实施整体固坡治理。已完工区域实施了场地平整、分层覆土、梯台整形、乔灌草配套栽植等综合措施。堆场区域及周边已实施了植树绿化、喷播草籽等植物措施,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综上,该矿区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已基本建立,各项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落实较为规范。信访人投诉举报的“企业废渣堆场未修建挡渣墙、护坡、截排水沟、沉砂池等任何水土保持设施”等问题,与事实不符。5.关于“应付检查、虚假整改”问题。经查,据县生态环境局核查反馈,重庆海螺石板水石灰岩矿区现场的局部覆土、铺设防尘薄膜仅为临时扬尘防控措施,不存在利用覆土盖膜掩盖违规堆存固废等情形。信访人投诉举报的“近期疑似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规避执法查处,刻意进行表面虚假整改:将大量有堆积的矿渣、建筑垃圾直接用黄土覆盖,并且大面积铺设防尘薄膜进行遮挡”等问题,与事实不符。6.关于地质滑坡隐患问题。经查,据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查反馈,该区域坐落于矿区范围内,地理坐标东经108.0717°、北纬30.1223°。该区域为弃渣堆积形成的人工边坡,边坡高度40米,堆渣总量约8万立方米,边坡坡度达65°,堆载体主要由灰岩块石、碎石混杂少量黏土构成,土石比例8:2。经现场踏勘,边坡下部已出现少许垮塌迹象,初步判定该边坡现状整体为基本稳定状态,如遇强降雨天气可能处于欠稳定状态。海螺公司按照矿山开采安评规范要求,对矿山300m安全间距内房屋全部拆迁完毕,信访人投诉举报的“目前场地废渣隐患、水土流失隐患、地质滑坡隐患依旧完全存在”等问题,与事实不符。 |
否 |
结合实地核查情况,严格对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要求,立足本次举报件“全部不属实”的核查结论,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原则,明确本次举报件办结目标如下:立即完成堆场裸土防尘薄膜全覆盖,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及时降低扬尘污染,保护周围大气环境。同时,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绿色矿山成果,严格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赢得当地居民的支持和理解。 |
1.“举一反三、扬尘管控”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对堆场所有裸露土体全面铺设绿色防尘薄膜,落实专人每日定时洒水抑尘,并建立抑尘作业台账,留存全覆盖前后对比影像资料。 2.“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争取支持理解”整改任务。 针对信访投诉举报内容,通过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公示矿山建设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或邀请群众现场踏勘等方式,及时消除周边群众对于矿山建设的系列疑问和顾虑,最大限度争取周边群众对矿山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