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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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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忠县电2026071301 |
1.忠县永丰镇观桥村1组有两个大型养殖场(养殖场主分别为杨某某、李某某),离反映人家不到100米,翻晒鸡粪时臭味很大,苍蝇很多,影响居民生活;2.村书记廖某某和刘某某未如实告知征地修建养鸡场,以每亩8000元的价格将居民的土地买断(期限从2008年到2028年),居民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签字同意,希望复垦还原土地。 |
忠县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1.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杨某某养殖场已于2026年3月关停,剩余堆粪未及时清运,现场无明显臭味。李某某养殖场正常经营,鸡粪堆码处有臭气,现场可见少量苍蝇。 2.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时任村干部及群众,均证实土地流转用于修建养鸡场,群众都知晓并获得补偿;李某某养殖场用地有合法有效的流转合同。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
1.杨某某养殖场已全面关停,粪污全部清运,并对场地撒石灰消毒。 2.李某某养殖场对已符合制作生物有机肥的鸡粪全部进行清运,加强喷洒生物除臭剂及灭蝇药剂频次,高温期间,喷洒频次由原来的2天1次调整到1天2次。 3.落实专人针对性的加强对其消杀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监督。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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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忠县电2026071303 |
村民位于忠县花桥镇天井村2组颜家沟的田被花桥政府镇长王某某私自挖成鱼塘。 |
忠县 |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忠县花桥镇天井村2组颜家沟田土确已被开挖为鱼塘,但开挖人并非王某某。该鱼塘为汪某某2016年所挖,已硬化堤坝,并办理了营业执照,鱼塘产权、经营权均归属汪某某个人所有,王某某仅在后期对其养鱼做技术指导,汪某某不在的时候,王某某对该塘进行照看。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汪某某及电话核实相关知情人,该鱼塘建设占地涉及天井村2组颜某某等6户农户承包地。开挖建设前,汪某某已取得上述6户土地承包人口头同意,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协议,也未兑现土地流转相关费用。 根据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测绘成果显示,该鱼塘占地面积为4932.97平方米,所占地类为坑塘水面,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无土地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完善土地流转协议,支付土地流转费。 |
相关方督促双方当事人完善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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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忠县信2026071301 |
反映忠县花桥镇大柏村股份养猪场环境问题。 该养猪场长期将未经任何处理措施的猪粪,经过私下自行购买的塑料橡胶管,排放到约一公里外的大柏村四组“岩头坨”的大片耕地上,该直排行为已经持续长达一年之久,也并未进行任何覆土或无害化处理。 近期天气气温持续升高,堆积的猪粪腐烂发酵,散发出极其浓烈且令人作呕的猪屎恶臭气味,随风扩散致,使周边村民苦不堪言,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
忠县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该养猪场长期将未经任何处理措施的猪粪,经过私下自行购买的塑料橡胶管,排放到约一公里外的大柏村四组“岩头坨”的大片耕地上,该直排行为已经持续长达一年之久,也并未进行任何覆土或无害化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忠县花桥镇大柏村股份养猪场实为重庆煜哲生猪家庭农场,该场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该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好氧发酵—还田地消纳”粪污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有粪污收集池60立方米、干粪贮存池360立方米、沼气池350立方米、沼液池2个共900立方米,粪污消纳地面积302亩,塑料橡胶管为该场在粪污消纳地中铺设的还田管网,该场将液体粪污通过管网还田未严格按照《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采取覆土措施。 2关于“近期天气气温持续升高,堆积的猪粪腐烂发酵,散发出极其浓烈且令人作呕的猪屎恶臭气味,随风扩散致,使周边村民苦不堪言,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发现大柏村四组“岩头坨”消纳地内存在两块地(约200平方米)堆积有粪污,现场未发现明显臭气,走访周边群众未反馈明显臭气影响。但夏季高温加速粪污中有机物发酵分解,当无风低气压时段易出现短时臭气加重风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清理消除现有污染,规范粪污利用方式,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
经调查处理,目前举1.2026年7月15日,组织联合现场核查,制定整改措施。2.清理现有污染物,两块被污染土地采取翻耕措施,种植榨菜等农作物,严格执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确保粪污消纳到位。3.构建长效监管体系。花桥镇建立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守住养殖生态环境底线。目前,养殖业主正抓紧消纳地内污染物清理,预计本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