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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2026年7月14日)

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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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忠县2026071301

1.忠县永丰镇观桥村1组有两个大型养殖场(养殖场主分别为杨某某、李某某),离反映人家不到100米,翻晒鸡粪时臭味很大,苍蝇很多,影响居民生活;2.村书记廖某某和刘某某未如实告知征地修建养鸡场,以每亩8000元的价格将居民的土地买断(期限从2008年到2028年),居民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签字同意,希望复垦还原土地。

忠县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杨某某养殖场已于20263月关停,剩余堆粪未及时清运,现场无明显臭味。李某某养殖场正常经营,鸡粪堆码处有臭气,现场可见少量苍蝇。

2.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时任村干部及群众,均证实土地流转用于修建养鸡场,群众都知晓并获得补偿;李某某养殖场用地有合法有效的流转合同。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1.杨某某养殖场已全面关停,粪污全部清运,并对场地撒石灰消毒。

2.李某某养殖场对已符合制作生物有机肥的鸡粪全部进行清运,加强喷洒生物除臭剂及灭蝇药剂频次,高温期间,喷洒频次由原来的21次调整到12次。

3.落实专人针对性的加强对其消杀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监督。

2

忠县电2026071303

村民位于忠县花桥镇天井村2组颜家沟的田被花桥政府镇长王某某私自挖成鱼塘。

忠县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忠县花桥镇天井村2组颜家沟田土确已被开挖为鱼塘,但开挖人并非王某某鱼塘为汪某某2016年所挖,已硬化堤坝,并办理了营业执照鱼塘产权、经营权均归属汪某某个人所有,王某某仅在后期对其养鱼做技术指导,汪某某不在的时候,王某某对该塘进行照看。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汪某某及电话核实相关知情人,该鱼塘建设占地涉及天井村2组颜某某6户农户承包地。开挖建设前,汪某某已取得上述6户土地承包人口头同意,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协议,也未兑现土地流转相关费用。

根据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测绘成果显示,该鱼塘占地面积为4932.97平方米,所占地类为坑塘水面,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无土地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完善土地流转协议,支付土地流转费。

相关方督促双方当事人完善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阶段性办结

3

忠县信2026071301

反映忠县花桥镇大柏村股份养猪场环境问题。

该养猪场长期将未经任何处理措施的猪粪,经过私下自行购买的塑料橡胶管,排放到约一公里外的大柏村四组岩头坨的大片耕地上,该直排行为已经持续长达一年之久,也并未进行任何覆土或无害化处理。

近期天气气温持续升高,堆积的猪粪腐烂发酵,散发出极其浓烈且令人作呕的猪屎恶臭气味,随风扩散致,使周边村民苦不堪言,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忠县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该养猪场长期将未经任何处理措施的猪粪,经过私下自行购买的塑料橡胶管,排放到约一公里外的大柏村四组岩头坨的大片耕地上,该直排行为已经持续长达一年之久,也并未进行任何覆土或无害化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忠县花桥镇大柏村股份养猪场实为重庆煜哲生猪家庭农场,该场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该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好氧发酵还田地消纳粪污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有粪污收集池60立方米、干粪贮存池360立方米、沼气池350立方米、沼液池2个共900立方米,粪污消纳地面积302亩,塑料橡胶管为该场在粪污消纳地中铺设的还田管网,该场将液体粪污通过管网还田未严格按照《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采取覆土措施。

2关于近期天气气温持续升高,堆积的猪粪腐烂发酵,散发出极其浓烈且令人作呕的猪屎恶臭气味,随风扩散致,使周边村民苦不堪言,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发现大柏村四组岩头坨消纳地内存在两块地(约200平方米)堆积有粪污,现场未发现明显臭气,走访周边群众未反馈明显臭气影响。但夏季高温加速粪污中有机物发酵分解,当无风低气压时段易出现短时臭气加重风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清理消除现有污染,规范粪污利用方式,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经调查处理,目前举1.2026715日,组织联合现场核查制定整改措施。2.清理现有污染物,两块被污染土地采取翻耕措施,种植榨菜等农作物,严格执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确保粪污消纳到位。3.构建长效监管体系。花桥镇建立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切实加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守住养殖生态环境底线。目前养殖业主正抓紧消纳地内污染物清理,预计本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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