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承刚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简化职工医保办理特病卡程序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职工医保工作的高度关注。现将有关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重庆市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55号)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讨医疗保险特病办理业务流程,形成了切实做好特病办理经办服务工作方案,并听取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意见,印发了《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经办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忠医保发〔2020〕5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忠医保发〔2020〕54号)进行整改落实。经整改,我县特病办理时限由原来40余天缩短为最多15天。现将特病办理流程具体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坚持特病经办服务工作原则
坚持特病准入标准不降、鉴定机构级别不降、鉴定医师级别不降的“三不降”基本原则和特殊疾病门诊日常管理定病种、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和定医疗机构“四定”原则的基础上,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减轻患者费用,提高特病办理效率。
二、扩大特病鉴定医院范围
一是将忠县中医医院纳入职工医保特病鉴定医院。二是将县疾控中心纳入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特病鉴定机构。三是扩大县外市内鉴定医院范围,新增了三峡中心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作为我县特病鉴定医院。四是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的市内鉴定医院均可为我县特病患者开展特病诊断鉴定,扩大市内鉴定医院鉴定病种范围,方便患者就近就医鉴定。
三、明确申办资料标准
首次明确近2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病史资料作为我县特病申报资料。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整合为《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诊断鉴定表》,精简手续,坚持高效便民。
四、特病申办窗口前移
特病资料由原向医保事务中心特病窗口申报受理,调整为直接向鉴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三峡民康医院、县疾控中心)申报办理特病,减少经办环节,申办人员将“少跑一次路”,办理时间将缩短15天左右。
五、明确特病资格鉴定方式
一是对提供病史资料已达到特病准入标准的指标,同一检查、检验鉴定医院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凭病史资料直接鉴定,切实减轻群众费用负担。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医院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对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实行特事特办,对结核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实行随到随鉴定。三是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调整集中签定时间,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由每月组织一次集中鉴定,调整为每7个工作日开展一次体检鉴定,每月共3次。增加了特病鉴定次数,将缩短鉴定等待时间20天左右,方便了特病申报人员鉴定。
六、明确特病门诊就医证发放方式
一是负责受理在指定的特病鉴定医院资格鉴定合格和属于绿色通道类型的特病人员,经现场复审合格后,及时制发《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二是参加日常鉴定合格的特病人员,由鉴定机构统一送县医保中心,经复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制发《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发放方式可由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到县医保中心直接领取,也可分发到自愿选择的居住地就近基层卫生院领取。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做好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办理的政策宣传,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为上级部门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建言献策,尽最大努力提升参加职工医保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经县医保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忠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