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护的建议》(第25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的建议
2021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忠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忠府办发〔2021〕81号),提出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后续将结合《忠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配套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创新管养发展机制、全面推广“路长制”等各方面,深化养护体制改革,督促各相关农村公路管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扭转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现实情况。
二、关于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的建议
2016年至今,县交通局根据《忠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忠财建〔2016〕5号),每年给乡镇(街道)配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300万元;采取季度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考核,以考核结果分配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资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同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四五类危桥、水毁情况,给予资金补助,2021年共计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3座,补助建设资金287万元;补助水毁资金190万元。下一步,县交通局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等相关文件明确的“市、县两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的要求,将新建的农村公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年报统计数据,增加全县公路里程基数,争取市上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主动会商县财政局,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提高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补助标准。同时,协助各乡镇(街道)多方筹措资金,必要时通过鼓励受益群众自发捐赠、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及维修资金。
三、关于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的建议
以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抓手,印发《忠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忠府办发〔2021〕80号),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忠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提出了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强化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提高公路通行品质、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的目标任务。同时,逐步明确各级路长,将管养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巡查、考核、督导、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多个政府部门参与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目前,正在组织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安装,将对农村公路路线名称、编号、路长信息、管养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公路管养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的方式,组织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及基层公路管养人员就“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维修技术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2018至今,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技术送教上门培训30余次,参培人员共计3000余人,切实做到将养护技术送进村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能力和养护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此答复函已经向利洪局长审签。若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
忠县交通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