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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3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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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设玉溪大桥至博物馆人行道安全护栏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你的建议,我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人员现场实地踏勘后,现已在符合安装人行道防护栏的忠县中学B区学校路段安装了120米,避免了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答复函已经陈伟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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