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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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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中供水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98号)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召集相关科室人员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贵代表提出的建议与县政府批复的《忠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报告》中方案基本一致,我局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对官坝片区管网改造逐步实施。

二、加强农村集中供水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力度,做好我县农村供水长效机制建设,县政府于20204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忠府办〔202021号)该文件明确了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建设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协会+购买社会服务+用水户”等多种运行管理模式。对已建成规模化供水工程、场镇供水工程以及今后国家投资新建农村供水工程由政府组建或引进优质企业实行建设、运营管理的一体化模式,推进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鼓励国有供水企业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企业化运营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供水价格机制的建议。由于我县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加之很多农村家庭具有多个水源,导致部分工程平时用水人口减少。农村供水设施建成投运后,就需要进行运行管理,经常性支出管理费用(如水厂清洗、管网巡查、维修养护等)。推行两部制水价,有利于避免用水人口增减导致水费成本分摊时高时低,是保障农村水价基本稳定、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的必要措施。早在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指出:“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进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2019年,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在《重庆市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方案》中再次明确:“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同时建立完善农村饮水“三级”管理体系(从饮用水源到村级集中点由供水企业管理;从村级集中点到农户水表由村级用水者协会管理;从农户水表到水缸由农户管理)和农村水价调整机制,通过村级“一事一议”探索农户用水基本吨位等制度,探索开发农村用水管理公益性岗位,逐步完善农村用水者协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用水付费”观念,打击恶意破坏供水设施的不法行为,促进水利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确保饮水项目管理到位。只有这样,农村供水工程才有人管、有钱管,长期持续为村民提供供水服务。望贵代表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吴尚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忠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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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  

联系电话:5445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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