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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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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娇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的建议》(第0115号)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科室专题部署,与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关于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忠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方案(试行)》(忠府办发〔202463号)精神,明确农村供水采取“1+N”管理模式,“1”即泽润公司,“N”即忠县农村供水协会、村级用水协会等多种农村供水管护组织。后期将结合我县实际,非城市管网延伸区的规模化供水工程、集镇供水工程和条件较好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依托泽润公司作为县域统管的承接主体,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城市管网延伸区,可商县自来水公司,采取“公司+村级管水员”等模式,通过供水企业主导,提供总表后支线管网的管护技术培训,教授管网检漏及维护技术,提高表后管网的供水有效率,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此答复函已经吴尚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忠县水利局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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