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14号
提案的复函
民革忠县工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供应的卫生监管建议》(第214号)已收悉。经与县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监管重点、难点,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秩序,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目前,全县共有美团、饿了么等2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代理商(配送站),骑手(送餐人员)114人,平台内共计加盟经营者363家,其中:在美团平台有328家,在饿了么平台有162家。经营者门店在城区348家,乡镇(街道)15家。餐饮类别主要有中餐、面食、烧烤、糕点等。主体业态属中型及以上的31家,小、微型332家。截至2022年6月25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定,评定为Ⅰ级风险349家(每年至少1次日常检查),Ⅱ级风险3家(每年至少1-2次日常检查),Ⅲ、Ⅳ风险0家(每年至少2-4次日常检查),新入网未评定11家。全县网络餐饮食品处于安全水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筑牢线下“护城河”
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审查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从源头杜绝食品加工“黑作坊”现象存在。目前,我县网络餐饮经营者均具有实体门店经营资质。
二是严把线下监管关。始终坚持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为主,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活动为辅的多种监管模式,为网络餐饮经营者精准“把脉”,一对一施策,打造“清洁厨房”、“放心厨房”,让网络餐饮不规范行为无处遁形,着力提高公众对网络餐饮满意度和食品安全信心。4月20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行动的通知》(忠市监〔2022〕45号),用两个月时间,重点围绕入网餐饮经营者是否取得许可、是否超经营范围、是否有订单委托、是否在网络上公示信息、加工是否操作规范、包装容器是否清洁无毒、食品是否封签等7个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经营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推动使用外卖餐食封签,保证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执法行动中,现场指导123家整改了未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问题,对24家存在的未按规定公示菜品原材料、量化分级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当场处罚决定书》4份,通知平台下线已停业、不符合入网条件的11家,开展监督抽检52批次。
三是严把投诉举报处置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12315等举报平台的管理,保持24小时电话响应,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确保网络餐饮类举报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分流、处置、反馈,保障群众诉求妥善解决,具备立案调查条件的,坚持“零容忍”。4月1日,重庆电视台630栏目曝光了主城区某“享哆味”连锁门店后厨脏乱差行为后,我局第一时间对这一后厨加工乱象舆情做出反应,立即对全县14家“享哆味”连锁门店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忠县某“享哆味”连锁店食品贮存区内有汉堡胚面包已超过保质期,经我局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58.14元,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以来,我局已受理网络餐饮类举报投诉16件,调解成功11件,诉转案5件,罚没金额5.7万元。
(二)坚持源头治理,砌稳线上“防火墙”
一是压实平台审查责任。督促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代理商(配送站)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对送餐用具的卫生消毒管理。5月9日,我局对两家平台代理商进行了现场检查,就两家未按要求进行许可信息公示、送餐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了警告处罚,事后对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截至6月25日,两家平台已清理、整改网络餐饮经营者不规范数据173条,下架不配合整改经营者26家。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的监测显示,今年我县网络餐饮违规数量呈逐月下降趋势,由2022年1月份的45条下降到6月份为8条。
二是压实经营者管理责任。重点督促基础设施较差、操作过程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较弱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加工布局流程,改进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内部培训和规范管理。目前已指导296家网络餐饮经营者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按要求开展“每日晨检”、“自查自检”、“原材料管理”等模块操作,实现线上“全链条”管理,用“互联网+监管”督促餐饮单位自觉自律和诚信经营,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让食品安全“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
(三)消除知识盲区,搭建社会共治“民生桥”
一是强化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结合许可申领、年度培训、日常监管等时机,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代理商(配送站)、网络餐饮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案例讲解、远程观摩等多种形式,指导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代理商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入网餐饮经营者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管理,规范加工制作全过程。今年,已召开培训会26场次,参培人员达9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强化消费者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元旦春节等工作时机与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社区等重要区域,借助LED显示屏、微信、忠州报、忠州融媒体等媒介、平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编发短信、短视频等方式方法,向消费者发布“网络订餐消费提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防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积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模式。今年,已开展进校园宣传25场次,进社区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布宣传标语37条,编发提示短消息29条。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县食安办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动,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对在日常检查、监督抽样中发现的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使用“地沟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等严重违法问题,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商请提供认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的,给予积极配合。近年来,我局已向相关部门移交各类案源线索27条。
三、下一步打算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通过网络餐饮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局也清醒的认识到规范网络餐饮行业不是一蹴而就,更不能蜻蜓点水,要时刻念好“紧箍咒”,才能让网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擎好食品安全监管这把“利剑”。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为目标,立足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防范化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断探索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监管新模式。
二是点亮“互联网+明厨亮灶”这双“慧眼”。目前,有近81%的网络餐饮经营户已经注册使用了“重庆阳光食品”APP。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让网络餐饮经营者充分认识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的客观需要,力争实现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一年见成效、两年成体系、第三年全覆盖”的目标。
三是用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这群“精兵”。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是执法人员的帮手,是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最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好协管员的作用,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收集报送、宣传引导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局将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夯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基础,守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
此答复函已经马洪鹤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