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教力度,让家庭愿意送的建议。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目标,扎实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母婴设施建设。为营造宣传氛围,我县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条幅、主题宣传画等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确保相关知识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利用“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婴幼儿家庭照护宣传活动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便民袋、托育服务体验券等形式宣传,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托育服务,为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托育机构。
二、关于降低托育成本,让家庭送得起的建议。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托育机构提供“有质量”的托育服务。我县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托育机构税收实行减免,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工作,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行补贴,根据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900元、800元、700元补贴。目前全县有71家托育机构,共有托位2959个,其中普惠性托育机构68家,营利性托育机构3家,托育机构普惠率95.77。
三、关于提高服务质量,让家庭放心送的建议。为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我县计划分批次培训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内容涵盖了托育理念、儿童心理学、安全防护、日常护理等方面。2023年9月,开办第一批育婴员培训班,约40人通过了育婴师技能等级认定考试,2024年5月,将开办第二批培训班,预计培训人员约150人。同时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对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消防安全、餐饮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服务机构聘用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人员。同时,可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进行查处和纠正。
此答复函已经罗军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