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发改函〔2025〕150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29号
提案的复函
李家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型储能的发展的建议》(第22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的建议。为规范做好集中式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建设,市能源局于2024年10月11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议定“需求型项目为保障电力供应、电网安全、新能源消纳等需要,由市能源局统一进行规划建设的项目,国网重庆电力根据有关政策及电网实际需求进行调用。”在全市最新的电网侧储能项目库规划中,“两群”地区以新能源配储及消纳为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暂时已无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的政策空间。
二、关于用户侧储能电站补贴的建议。我委与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鉴于目前忠县储能产业发展现状,暂无出具补贴的必要。后续忠县储能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将参考铜梁区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三、关于优化调整峰谷平时段和减免用户侧储能电站基础费用的建议。此两项事宜权限均不在县级层面,我委已分别与市能源局和国网重庆市供电公司就此两项事宜进行了反馈,并将密切关注,一旦有新突破,将及时告知于您。
四、关于支持储能项目的建议。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的80MWh储能电站及加气站建设项目已纳入2025年忠县重点项目计划表,享受县级重点项目相关政策。在未来,符合条件的储能项目,都将研究是否纳入各级重点项目计划表,并在银政企金融服务、基础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跟踪相关政策变化,结合我县实际,谋划储能产业发展,为忠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王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刘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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