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涉企优惠政策>忠县稳经济政策包

农业政策(共13条)

日期:2023-09-21
字号:
分享:

1.政策内容:对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业初级产品实行9%的增值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和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忠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54234466

2.政策内容:202111日起至202312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4号)

执行期限:20231231

责任单位:忠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54234466

3.政策内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加工园区贷款采取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忠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4232426023-54232639

4.政策内容: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烘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政策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

咨询电话:023-54233735

5.政策内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成功升规入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补助,补助标准10万元/个。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忠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4232426023-54232639

6.政策内容:在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中,对总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政策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19159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

咨询电话:023-54232426

7.政策内容:农机购置补贴。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对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范围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名录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7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1310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财政局、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85808306023-85828008

8.政策内容:建立财政风险补偿2694万元,其中,助农贷926万元,惠农e400万元,担保贷1368万元。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提供担保,降低融资门槛。

政策依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助农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511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渝农发〔2022101)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忠县财政局、忠县农业农村委

咨询电话:023-54232639023-54232426

9.政策内容:切实做好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工作,保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政策依据:《忠县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十六条政策措施》(忠乡振〔20225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忠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023-54453819

10.政策内容:推动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过渡期内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村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民收入增速,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政策依据:《关于推动忠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忠委农办〔202228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忠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023-54232426023-54453819

11.政策内容:每年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给予每个农村致富带头人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中共忠县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忠委农办〔202138号)

执行期限:2025

责任单位:忠县财政局、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54239261023-54239261

12.政策内容: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强化用地监管等举措,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

政策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54235269023-54239261

13.政策内容: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的一种扶持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提高农村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政策依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忠府办发〔202136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54233735023-542392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