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内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忠府办发〔2022〕12号忠县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执行期限:2023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54232660
2.政策内容: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在渝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择优按照不超过投资额 40%、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咨询电话:023-62663155
3.政策内容:支持重点行业促销活动。鼓励、支持大型家电、超市、百货、住宿餐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补贴、打折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重点行业消费。积极争取市级商务发展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忠府办发〔2022〕32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咨询电话:54239920
4.政策内容:推动婚庆“一站式”消费。举办具有忠州特色文化的婚博会,搭建“一站式”消费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商贸、旅游、美容美发、摄影等婚庆相关产业市场主体联动促销。
政策依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忠府办发〔2022〕32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咨询电话:54239920
5.政策内容:积极促进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家电消费,支持家电、家具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旅游饭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
政策依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忠府办发〔2022〕32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
咨询电话:54239920、5445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