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忠县石宝客运码头岸电建设进度滞后 |
整改责任单位 |
忠县交通局 |
整改目标 |
督促忠县石宝客运码头岸电建设进度,限时完成岸电建设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措施:1.县供电公司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并对招标的设施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规定。 2.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指导,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关于红星过夜港和石宝旅游码头岸电推进工作相关问题的纪要》(忠府纪〔2017〕100号),岸电必须满足同时靠泊4艘大型旅游船舶的供电要求。8月完成10千伏高压主线到库区低水位趸船架设,10月完成船岸转换相关设施设备的连接安装,11月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调试并完成项目建设交工验收,12月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并向旅游船舶供电。 3.万港忠县分公司配合县供电公司做好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确保港口岸电安全使用。 4.海事部门加强检查船舶岸电的使用情况,督促船舶在停泊期间应使用港口岸电,减少燃油污染排放。 成效:1.2020年5月18日对万港公司下发《关于加快石宝客运码头岸电建设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2.对码头进行指导督促,根据《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和《重庆忠县码头10kv港口岸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到万港石宝客运码头现场踏勘岸电设备安装情况,2020年8月18日到万港石宝客运码头调查价格方案,2020年10月21日到万港石宝客运码头检查岸电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按照进度完成了建设。 3.县供电公司已组织相关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4.万港石宝码头已向停泊船舶提供岸电4次,并做好登记台账。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方建琼 5423880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