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现场核查时发现,周家溪滚装码头附近砂石码头已拆除复绿,但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
整改责任单位 |
忠县交通局 |
整改目标 |
树立集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理念,完成周家溪滚装码头整体搬迁;清除码头堆放建筑垃圾,对场地进行复绿;建立非法码头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违法港口经营查处力度。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措施: 1.按照忠县港口整体布局,将周家溪滚转码头业务迁移至新生港营运。 2.对周家溪及附近非法砂石码头实施整体拆除并复绿。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成效: 1.按照忠县港口整体布局,于2021年9月将周家溪滚装码头整体搬迁至新生港营运,禁止曹溪河砂石码头营运作业; 2.印发《曹溪河砂石码头综合整治后续工作方案》(忠府办〔2019〕118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执法行动,拆除曹溪河砂石码头,清除场地上建筑垃圾,对场地进行复绿; 3.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杜绝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发生。 |
整改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 |
方建琼5423880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