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现场核查时发现,船舶废水、垃圾接收台账未严格落实相关交接责任人,含油废水分离存储罐未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未修建围挡及渗漏液收集池。 |
整改责任单位 |
忠县交通局 |
整改目标 |
修建围挡及渗漏液收集池,落实含油废水处置“三防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垃圾、含油废水有效处置。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措施: 1.制定围挡及渗漏液收集池整改方案,及时推进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3.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确保接收含油污水全部上岸处理。 成效: 1.制定《忠县船舶废弃物清漂码头油水分离项目整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方案作进一步细化; 2.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项目施工,落实“三防措施”、收集池及操作间围挡建设; 3.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含油废水不渗漏、不流失。 |
整改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 |
方建琼5423880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