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区县水土流失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门内部单循环,各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作用不强。 |
整改责任单位 |
忠县水利局 |
整改目标 |
建立水土流失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定期召开水土保持联席会,强化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2、县政府制定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改革事项工作方案,强化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做到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
整改成效:1、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作用不断提高。2、已经制定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改革事项工作方案,联合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监督。 |
整改时间 |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方建琼5423698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