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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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忠县水利局 |
整改目标 |
加大对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措施未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宣传力度,加大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力度,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水平。2、对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整改成效:6月22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改革推进会,强化各部门职能,形成部门联席机制。于7月12日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忠府办〔2022〕78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参与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工作。2、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现场监督检查、集中会谈等活动广泛开展水保宣传。3、按流程到县财政局抽取水土保持专家,由抽取的专家对水保方案进行评审,并且不再收取编制单位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由县财政局负责。4、对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已经下达限期编报水保通知书9个。5、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场核查40个,开展联合执法2次,移交水政支队1件。 |
整改时间 |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方建琼5423698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