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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县发改委办理)

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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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整改责任单位

忠县

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1.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做到两统筹、两促进、两提升。2.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3.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坚持招商引资项目环评专家预审制度,聘请市级环评专家现场服务建设项目选址、落地、建设等重点环节,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等产业政策,从源头把好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准入关口。4.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坚持招商引资项目环评专家预审制度,聘请市级环评专家现场服务建设项目选址、落地、建设等重点环节,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等产业政策,从源头把好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准入关口。5.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向移交、限期整改到位。

成效:1.已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船舶岸电综合整治等领域的资金及政策支持;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328.8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2022年已申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0个,总投资5.29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1亿元。2.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正式文件已下发;已启动《忠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编制工作。3.将重要矿产资源、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历史遗留项目等全部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共计3.62万亩,为县域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目前我县生态红线已由15万亩(99.84平方公里)增至19.35万亩(12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5.89%4.已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政策,持续坚持招商引资项目环评专家预审制度,聘请市级环评专家现场服务建设项目选址、落地、建设等重点环节。5.已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有关部门按方案要求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开展督促检查。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方建琼5423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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