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截至2024年5月27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忠县2件,目前2件均未办结。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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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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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D3CQ202405160076 |
忠县任家镇任家村工作人员使用该村三组村民农田的土壤回填污水处理场,导致水土流失,无法耕种,未归还农土或提供解决方案。 |
忠县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任家镇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竣工。当时任家村三组两处地块取土用于回填,取土时均已补助涉及群众。取土点具体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厂道路进口处(小地名:三金田),取土面积约1.2亩,取土后已复耕。现因渝万高铁建设转为高铁正线及施工临时用地,按用地政策给予了补偿,临时用地部分待高铁施工完毕后将按复垦方案进行复耕。 2.污水处理厂斜对面水渠处(小地名:夜好坝),取土面积约4.8亩,取土后,忠县正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任家镇任家村三组土地(在该取土点紧邻下游)发展蔬菜基地,为方便蔬菜基地灌溉及群众生产生活,经与群众协商,在此处扩建灌溉水渠。2014年,忠县农业委员会、忠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在该处修建总长286米的蓄水堰5处(含取土点),并修建堡坎、护栏等设施。 |
部分属实 |
争取群众理解,消除影响。 |
1.对现有蓄水堰加强管护,发挥好灌溉、抗旱、防洪、人畜用水作用。 2.对群众的耕种需求,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通过集体土地微调,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 3.召开村民院坝会,向群众做好沟通及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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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D3CQ202405160077 |
1.农田被改成光伏站,摆满光伏板,影响了耕地生态。 2.光伏板在有阳光时,产生光污染。 |
忠县 |
辐射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光伏站属于忠县100兆瓦光伏项目(农光互补)中的光伏矩阵。该项目分为光伏电站和光伏方阵,项目相关手续与资料齐全,所有用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所有流转费用均按时足额支付。自2018年项目投产到2020年期间,忠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拔山镇八德村、马灌镇倒灌社区多季种植各种农产品,“农光互补”达到预期效果。2024年5月18日现场调查发现,拔山镇八德村4、5、6组和马灌镇倒灌社区光伏方阵的部分土地未及时耕种。 2.部分临近村民住宅的光伏发电板在有阳光时产生一定反光。 |
部分属实 |
1.实施农业种植,发挥土地农用种植作用及生态效能。 2.采取措施,消除临近村民住宅的光伏发电板阳光反射影响。 |
1.针对未及时耕种问题,于2024年5月30日前与当地村社就种植意见达成一致,并立即实施;同时强化宣传,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落实耕地种植责任。 2.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受反光影响住户,6月30日前统一安装遮光膜,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消除影响。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