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截至2024年6月5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忠县3件,目前1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1件未办结。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3 |
D3CQ202405250013 |
忠县石宝镇五一街33号旁的化粪池破损, 污水横流在马路上,异味扰民;街上有很 多垃圾,没有环卫工作人员清洁,影响环境。 |
忠县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2.石宝场镇清扫保洁工作由重庆市伟航物业公司承包,共24名环卫工人 对场镇主干道进行清扫保洁,现场发现,五一街33号小区楼道及周边院 坝存在散落零散垃圾现象。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维修化粪池,清理污水痕迹,清除院落垃圾。 |
3.召开居民院坝会,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3 |
D3CQ202405250046 |
忠县石子乡金矿村2组三一绿建乱砍伐树 木,擅自占用金矿村2组的土地开采矿 石,并在关闭的925平台随意采矿石。 |
忠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2020年以来,三一绿建公司在石子乡金矿村2组、3组及忠县国有林场 范围内使用的林地及采伐林木均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 采伐许可证”。共审批林地5宗(面积74.943公顷)、采伐林木蓄积 2092.5立方米。无乱砍伐树木行为。 2.在修建安全生产应急通道中,由于坡度较陡,施工开挖难度较大,导 致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边坡滚落石土压毁林地0.0698公顷问题。 3.该企业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业广场用地手续经重庆市人民政 府渝府地〔2024〕164号批准,忠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4日同意供地 。通过对现有开采平台实地测量,尚未到达采矿许可证批准下限开采标 高+925米,无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赔偿压毁林地,恢 复压毁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1.2024年6月15日前,消除周边环境影响;6月20日前,完成对压毁林地0.0698公顷的林权所有人赔偿;7月30 日前,完成恢复压毁林地。 2.召开村民大会,取得群众理解,及时向村民告知许可企业开采下限标高+925米的实际位置,并要求企业在该位置上树立醒目标志牌。 |
未办结 |
无 |
44 |
D3CQ202405250047 |
忠县三汇镇狮梁村民使用的自来水,水质 浑浊、发黄、有腥味、有沉淀物,影响用水。现诉求:提供干净用水。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水源为狮梁村自来水厂,由村民自筹修建,建于2009年11月;取水 源为刘家岩山坪塘,为传统简易水工艺,日供水30立方米,解决附近2 个村民小组共83户152人饮水问题。 2.现场核查狮梁村两户末稍水,水质清澈见底、无浑浊发黄、无沉淀物 、无异味。经走访了解,5月21日,因用高压水枪清洗水池,导致水池 和管壁污垢排出,造成停水后再通水时,农户放出的水出现浑浊、少量 沉淀物。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消除影响,保障饮 用水安全。 |
3.召开村民大会,取得群众满意答复。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