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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忠县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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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矛盾新旧交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制定实施节能降碳工作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和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目标落实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制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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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完成目标任务。一是严格实施能耗双控。紧盯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牢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二是严格项目节能审查。根据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8个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项目通过市级节能审查,3个项目通过县级节能审查。三是严格节能审查意见落实。督促企业从优化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强化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用能。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突破能耗目标以及能耗增速过快的企业实行挂牌管理、限期整改,对重点用能单位则实施月度巡查。(二)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能源终端消费电气化转型。一是推进城乡清洁能源改造,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LNG工厂,加快推进万顺场储气库项目建设,成功签订“十五五”页岩油气勘探开发利用项目投资协议,大力推进农村屋顶光伏以及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二是围绕重点行业企业推动环保绩效提档升级,海螺水泥获评环保绩效A级企业;完成砖瓦行业集中摸排,为推动砖瓦行业产业整合升级、环保绩效提档升级奠定基础。三是根据国家和市级关于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关工作要求,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矛盾,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三)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一是大力推广电动汽车,积极引导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二是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重点,实施更新配备公务用车中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三是布局完善公共充电设施,推广公用快速充电站,建成通畅、便捷的充电服务网络。(四)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二是以国家和市级部署与要求为指引,将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效。将绿色低碳发展完成情况纳入每年的生态环境工作报告,并提交县“两会”讨论审议。三是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函》,制定《忠县落实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明确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任务79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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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忠县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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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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