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忠县将施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小微企业可参考税务部门的认定根据,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总资产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据悉,属于政策范围内小微企业可在辖区城市供水(供气)企业营业大厅或网上营业厅提出申请,个体工商户直接享受此政策,小微企业需提供认定为小微企业的相关资料,即可享受该项政策。